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于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7〕49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19年度助困资助经费资助政策及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助困资助经费资助政策
我校从教育事业收入总额中按4%的比例提取助困资助经费,专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贫困学生家庭慰问和资助育人及宣传,以及贫困生参加求职考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专业技能培训、外出实习、访学交流等活动支出。
助困资助经费的资助对象是高职生,不含中职生和成人教育学生。
助困资助经费优先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尤其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老少边山穷地区贫困家庭学生已经学生患重大疾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助困经费的使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专款专用,确保所提取的助困资助经费完全用于符合条件的学生。
二、2019年助困资助经费使用情况
计提的助困资助经费为2,953,158.00元;
助困资助经费支出金2,563,214.50元(其中:学费减免596,000.00元;勤工助学报酬876,783.00元;发放校内奖助学金551,760.00元;发放特殊困难补助11,500.00元;资助育人及宣传316,971.50元;其他助困资助210,200.00元)。
本年度助困资助经费结余为415,743.50元,占当年提取总额的14.08%。
学生工作处
2020年3月31日